本文摘自 李旭原2004年手語暨溝通障礙研討會論文集205-213

 

 

什麼是選擇性緘默症

    選擇性緘默症(Selective Mutism; SM)是一種複雜的行為特質,基本上患者聽說能力與發音器官並無問題。但面臨特定的社會情境或人物時會沉默不語;換了不同場合,小孩感覺安全、舒適及放鬆時,又可正常的進行溝通說話。

 

    就情境而言,有的SM小孩在特定場合緘默不語(例如學校);但在另外的情境又言談流暢(例如在家中)(Kristensen, 2000)。就對象而言,多數SM小孩僅和特定對象說話(通常是家人和要好伙伴)。常見不語的對象是老師、同學,或是出了家門便完全沉默,甚至家中生人到訪,患者也會不語(Wright, Miller, Cook, & Littmann, 1985)。就程度而言,有的小孩只是在溝通互動時表現「羞答答」或「欲言又止」的模樣(算不上是SM);有的沉默不語數個月之後恢復正常;程度重者則經年累月形成痼疾,不語行為會延至青年,甚至成人。某些患者經治療後可以減輕症狀或恢復正常,但也有個案本來還可以和近親對話,而後卻逐漸惡化到連和父母也不語的程度,這種狀況謂之「進行性的選擇性緘默症」(Progressive Selective Mutism)(rlmmoldan,2003)。從以上的敘述可知選擇性緘默症是一種複雜且具多樣性的症狀。

 

    最近的研究顯示,選擇性緘默症是由焦慮障礙(anxiety disorder)衍生出來的,小孩選擇性緘默不是他們拒絕說話,或「選定」不說話。他們緘默不語,是因為焦慮使他們溝通困難(黃金源,民91)。在人際互動的情境中,焦慮使患童陷於無力且痛苦的沉默囚牢。他們害怕談話,但在學校或其它的社會情境又必須言語溝通。在這種壓力與畏怯交雜的情境下,他們表現不語、神情漠然、眼神閃躲、以及無反應等等「溝通脫離」(communicative disengagement)的狀態 (Bahr, 2002)。其實這種狀態或表現,簡言之,就是要逃避焦慮加諸他們身上的痛苦。若師長與同學誤解他們的行為表現,以為是刻意抗拒、判逆或是缺乏教養而加以排斥、孤立甚至懲處,患者將更難從焦慮與不語的煉獄中脫困。

 

 

選擇性緘默症的診斷標準

DSM-IV列出以下五項選擇性緘默症的診斷標準(APA, 1994):

1.在期待他該說話的場合不說話(例如學校),但在其他的情境中可以正常說話。

2.這種緘默行為妨害患者在教育與工作上的成就,或有礙社會溝通。

3.患者的緘默行為必須持續一個月以上,但不含入學的第一個月。(剛入學的孩童可能對環境感到陌生而不肯說話)

4.緘默若因缺乏社交情境所需的知識、身體不適、或不具備當時情境所使用的語言,這種情況不能診斷為選擇性緘默症。(例如置身非母語環境的外國,而且不熟悉當地語言,這種情況下的不語,不能診斷為選擇性緘默症)。

5.若這種障礙可歸因於其它的溝通障礙(如口吃),或肇因於廣泛性發展礙、精神分裂症、或其他精神病性疾患,不能診斷為選擇性緘默症

 

    DSM-IV對SM鑑定標準的一大改變,就是其中規定「必須妨礙教育及職業成就,或社會溝通者」。因此有些小孩雖然呈現選擇性不語的特徵,他們不用口語(vocalizing)表達,但學業、社會互動表現良好,依DSM-IV的標準,不能判定為選性緘默症(Ford, Sladeczek,Carlson, & Kratochwill, 1998;Drewes & Akin-Little, 2002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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